出国出境
出国出境
因公出国(境)办事指南
出访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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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各位老师能按计划时间出国(境), 请务必将所有材料按照以下时间要求提前提交至国合处: *出访美国,距离邀请函上的出访时间至少提前两个半月将所有材料提交至国合处 *出访港澳台地区,距离邀请函上的出访时间至少提前一个月将所有材料提交至国合处 *出访其他国家,距离邀请函上的出访时间至少提前两个月将所有材料提交至国合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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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
表格下载链接 |
►申请人具备邀请函和日程、填写申请表及公示表 | |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至学院审批,学院将电子版公示表发送至国合处邮箱 | |
►国合处公示7天 | |
►7天后申请人持申请表至国合处盖章 | |
►(校领导或校管干部提交相关材料至组织部审批) | |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至经费主管部门审批 | |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至财务处审批 | |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至人事处审批 | |
►申请人准备材料清单中的材料,提交国合处办理后续手续 |
(个人情况表) (派遣函) (出访须知) |
►国合处获得购汇批件后交给申请人,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至财务处办理因公购汇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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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合处将因公护照交给申请人,并为其进行行前教育 | |
回国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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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尽快将因公护照及出访总结交至国合处, 并提前复印护照的个人信息页、此次出访的签证页及出入境盖章页(报销用), 并按财务处相关要求办理报销手续 |
(首都医科大学因公出国(境)事后公示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