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上榜香港特别注册委员会承认医学资格的名单

6月26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医务卫生局公布第五批获特别注册委员会承认医学资格的名单,首都医科大学成功上榜,获得资格承认。

第五批获承认医学资格名单将于6月28日刊宪,同日生效,并将于7月3日提交香港特区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此次获承认医学资格的内地大学共有4所,其他3所分别是复旦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该名单共涵盖28项,其中还包括来自英国剑桥大学、伦敦国王学院,美国斯坦福大学、芝加哥大学、康奈尔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澳大利亚莫纳什等世界知名大学。

根据香港特区《医生注册条例》,获承认医学资格的非本地培训医生,如符合相关条件,可申请特别注册途径于香港公营医疗机构(即医院管理局、卫生署、香港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担任医生工作,并在服务一定年期、取得获得承认的专科资格,通过评核后获得正式注册在港执业。持受承认医学资格但尚未在香港以外地方实习的非本地培训医科毕业生,如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参加香港医务委员会的职业资格考试,从而申请特别注册途径在香港公营医疗机构执业,在符合适用于所有持特别注册医生的条件后,同样可以取得正式注册。

近年来,我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与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多次就学校医学专业、教学问题进行沟通,全力配合评审评估工作。学校教务处也积极支持,提供相关材料。我校获得医学资格承认,体现了香港地区对首都医科大学医学教育的认可和肯定,意味着我校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生,符合条件后将拥有资质申请香港地区的职业资格考试、申请在港执业,获得正式注册等,进一步拓宽了学生就业。

未来,我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继续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合作工作,不断助力提升首都医科大学在港澳台地区医学教育领域的影响力。